星期三, 12月 13, 2006

Low-fi & Hi-fi



Low-fi 跟Hi-fi各代表低傳真跟高傳真,在這裡我指的是低科技跟高科技。上個禮拜天,我期待了已久的Moleskine終於加入我的週邊家族了,靜靜的躺在我的Macbook旁邊。有些人可能對於到底甚麼是Moleskine還不清楚,簡單說就是梵谷、畢卡索和一竿子作家、設計師等等在用的筆記本,擁有一百多年的歷史。雖然經過的我的考究,這是義大利Moleskine製造商的片面之言,但是當你知道你所擁有的筆記本被許多的創意人賦予靈魂,你不知不覺地就會開始有創作的慾望。我在別人的Blog看過這樣對於Moleskine的描述:

「坦白說,Moleskine真的沒甚麼特別。我用過更好的紙張、設計得更精美的筆記本,但是整個創意社群所帶來的魔力加上Moleskine本身所擁有的神秘魅力,讓我自以為很有創意才華。」

我很贊同這點,我不認為Moleskine是世界上設計的最好的筆記本,我用不到兩天就開始覺得筆墨都會透過紙張。然而重要的是,他有某種催眠的能力,好像給予使用者某種創作的Placebo(安慰劑,亦即只有心理作用卻沒有實際藥效的藥丸,我想不到更貼切的詞)一樣,告訴你一定要在這本筆記本裡面好好宣洩自己僅有的想法跟創意。

至於這種魅力從何而來,一時之間也說不清楚。這樣講起來有點病態,不過我認為特別的東西都會有特別的氣味;我指的不是氣氛而是鼻子真的會聞到的氣味,像是Mac第一次拆盒的柑橘味彷彿死前極樂的腦垂腺分泌物,Moleskine的紙張跟書皮都有種特殊的氣味。我沒有說他是香的,相反的第一次聞都會很臭,第二次以後就很香了。我不知道科學對這樣的現象有沒有解釋,或許這是一種催眠的過程吧?

我所謂Lo-fi 跟Hi-fi,指的是我現在對於Mac和Moleskine的紛爭。同樣是Notebook,一個可以無線上網讓手指爽快的敲打鍵盤,一個卻可以隨時隨地零秒開機紀錄生活的想法。各有各的好,偏偏在寫東西的時候其中一個必須要讓位。我沒有對何者偏心,我認為他們在生活中同等重要,只是我在設法釐清各自使用的時機。我承認我是電子時代的產物,熟記鍵盤的位置,卻早已忘記自己的字跡模樣;現在我們都需要一點單純的回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