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而發,替我的Moleskine寫的一首歌。little black book在英文裡面也很多意思,像是記載幾位舊情人的通訊錄,但在這邊我純粹只是覺得Moleskine的黑色封皮很有神秘感,也很單純耐看。既然它替我紀錄這麼多靈感,我覺得替它寫首歌是最適當不過了的。
This is a song I wrote the other day, a way of thanking my Moleskine for being such a faithful companion in my life. I don't know if there is a better way than writing a song on it and simply for it. And thanks again to Moleskinerie, I'm truly hono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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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o knows what's under
your minimalistic skin
the way you just close in
the mystique within
The butter colored pages
and the perfect round edges
wrapped up together
in a solid black cover
Oh little black book write
little black book write
write down the thoughts of our lives
the doodles of our sights
They say that Van Gogh
Hemingway and Picasso
fell for your beauty
many years ago
And on their black books
created classics for years to go
and now my book is lying beside me
waiting quietly
星期五, 12月 29, 2006
星期三, 12月 20, 2006
無所事事
我發覺,世界上最難做的事大概就是甚麼都不做吧。今天上班中午休息時間,我到鄰近的Starbucks偷閒,坐在沙發上吃完燻雞三明治套餐+焦糖瑪其朵距離上班時間還有大約半小時。本來我是想睡個覺,但是沒想到白天也會失眠,突然心血來潮想「甚麼都不做。」甚麼都不做,代表你沒有在做任何事情、沒有在想任何事情,眼睛也沒有在觀察任何東西或聚焦在某個特定物體上。簡單說,就是完全讓你的意識停擺,我發覺在我的生活之中我幾乎不曾這麼做過。試了好幾次,我發覺我總是會很犯賤的去竊聽周遭的聊天聲、或是觀察起坐在角落的某個人。這真的太困難了,因為我們總是習慣無時不刻大量的吸收資訊,甚至覺得發呆無所事事就是一種罪過,但是這卻是我們最不拿手的一件事。所以下次有片刻的悠閒,不妨試試看就甚麼都不做吧,你會發覺我們都太敏感了。
星期三, 12月 13, 2006
Low-fi & Hi-fi
Low-fi 跟Hi-fi各代表低傳真跟高傳真,在這裡我指的是低科技跟高科技。上個禮拜天,我期待了已久的Moleskine終於加入我的週邊家族了,靜靜的躺在我的Macbook旁邊。有些人可能對於到底甚麼是Moleskine還不清楚,簡單說就是梵谷、畢卡索和一竿子作家、設計師等等在用的筆記本,擁有一百多年的歷史。雖然經過的我的考究,這是義大利Moleskine製造商的片面之言,但是當你知道你所擁有的筆記本被許多的創意人賦予靈魂,你不知不覺地就會開始有創作的慾望。我在別人的Blog看過這樣對於Moleskine的描述:
「坦白說,Moleskine真的沒甚麼特別。我用過更好的紙張、設計得更精美的筆記本,但是整個創意社群所帶來的魔力加上Moleskine本身所擁有的神秘魅力,讓我自以為很有創意才華。」
我很贊同這點,我不認為Moleskine是世界上設計的最好的筆記本,我用不到兩天就開始覺得筆墨都會透過紙張。然而重要的是,他有某種催眠的能力,好像給予使用者某種創作的Placebo(安慰劑,亦即只有心理作用卻沒有實際藥效的藥丸,我想不到更貼切的詞)一樣,告訴你一定要在這本筆記本裡面好好宣洩自己僅有的想法跟創意。
至於這種魅力從何而來,一時之間也說不清楚。這樣講起來有點病態,不過我認為特別的東西都會有特別的氣味;我指的不是氣氛而是鼻子真的會聞到的氣味,像是Mac第一次拆盒的柑橘味彷彿死前極樂的腦垂腺分泌物,Moleskine的紙張跟書皮都有種特殊的氣味。我沒有說他是香的,相反的第一次聞都會很臭,第二次以後就很香了。我不知道科學對這樣的現象有沒有解釋,或許這是一種催眠的過程吧?
我所謂Lo-fi 跟Hi-fi,指的是我現在對於Mac和Moleskine的紛爭。同樣是Notebook,一個可以無線上網讓手指爽快的敲打鍵盤,一個卻可以隨時隨地零秒開機紀錄生活的想法。各有各的好,偏偏在寫東西的時候其中一個必須要讓位。我沒有對何者偏心,我認為他們在生活中同等重要,只是我在設法釐清各自使用的時機。我承認我是電子時代的產物,熟記鍵盤的位置,卻早已忘記自己的字跡模樣;現在我們都需要一點單純的回歸。
星期五, 12月 08, 2006
挪威的森林 Norwegian Wood
我們對於挪威的森林這個詞彙,經常聽見,卻往往不知道真正的意思是甚麼。或許你會說那是一家位於公館的咖啡廳,抑或伍佰的一首歌,但是村上春樹的忠實讀者會辯稱那是一個傑作的書名。昨天上課的時候剛好講到挪威這個國家,激起我確認到底挪威的森林有何特殊意義?我自己很早以前就知道披頭四是最先用Norwegian Wood這個詞的,但我始終沒有深刻去思考他的意義。原來,究竟Norwegian Wood是甚麼,也只有披頭四知道,後人只有猜測的份。確定的是,這首帶點迷幻味道的歌具有強烈的性暗示意味,強烈的指涉一夜情的劇情。所以一種說法是Norwegian Wood是某種毒品的混合,或是所謂(LSD)大麻的使用,或者是Knowing She Would的諧音,亦即「知道她會」的意思。當然,也有保守派的人認為,Norwegian Wood純粹是一個家具,因為當時的確有這麼一家家具行,如果是現在的話可能就是IKEA。所以下次看到挪威的森林這個詞彙,想想他被後的意思吧?或許,並不是適合每個場合的...
Nighthawks
星期三, 12月 06, 2006
爵士樂與我
好,我知道你要說你幹麼取這樣的名字?好像是看完劉庸超越自己之後的讀後感。對於這點我沒有甚麼好辯論,有時候一個簡單的名字反而可以詮釋我想說的一切;就像老話一句,Less is More,至少我沒有任何政治的意味在我的標題裡,我想表達得很簡單就是我對爵士樂的想法。
首先我必須要承認,我懂得不多,如果你是爵士發燒友,想知道一些專有名詞,想考我Bee-Bop跟Bop有和不同、Monk開啟了甚麼樂風,Coltrane的實驗性在哪裡- 那我看你還是轉台好了,就當我是個只會聽音樂表面的鄙人吧。我沒有深入研究過爵士,雖然我很想,但這裡我只想片刻表達對一個音樂種類的喜愛。
我也不知道如何分析我對爵士的喜愛,就是一種感覺吧。我清楚說這種話很敷衍,好像人家再問你幹麼愛你的另一半一樣。一種感覺,一個安全的說詞,好像說溜嘴自己的愛就很不誠懇一樣。我現在幾乎每天下午都是在咖啡跟爵士中度過,不要誤會我是那種自己為時尚的人,我的咖啡不是90起跳的綠標咖啡,是麥斯威爾冷凍在冰箱裡的冰咖啡;而爵士樂也不是某家live pub,是itunes的罐頭爵士。所以我所有的附庸風雅都是罐裝的,人家磨好的粉、組織好的撥放清單- 那是我的爵士經驗。
當世界某個角落的人正要把唱片針頭放在黑膠唱片上,我卻是把筆電打開,準時收聽一個每隔兩首歌會有廣告的爵士電台。我不歧視它,我還是喜歡他挑選的50或60年代爵士,似乎只有那個年代的爵士最符合我的喜好。我喜歡他的隨性、極度簡單或繁複,時而慵懶,時而快步。爵士樂幾乎跟即興畫上等號,所以每個音符似乎都不是那麼完美,感覺總是像某個夾雜在兩個白鍵之間被遺忘的半音階,雖然說樂團們總是隨性的彈奏,但是當你自己拿起吉他來想要模仿,你的音階卻是永遠抓不到那個搖擺的輕快。
不知道為甚麼,爵士即使熱鬧,總是讓我想到夜晚、冬天與冷天氣。我說了,我不是個非常沉悶的人,但是爵士樂總讓我想起Edward Hopper的畫作,好像整個都市都是寂寞空曠的一樣。Hopper是我最喜歡的畫家,他的色調跟燈光感覺像孤獨的小喇叭一樣,伴隨著低聲的Bass在吹奏。我喜歡Hopper也喜歡爵士,我懂得不多,但是我感受得還頗多。或許這比知道一些專有名詞還重要吧?
首先我必須要承認,我懂得不多,如果你是爵士發燒友,想知道一些專有名詞,想考我Bee-Bop跟Bop有和不同、Monk開啟了甚麼樂風,Coltrane的實驗性在哪裡- 那我看你還是轉台好了,就當我是個只會聽音樂表面的鄙人吧。我沒有深入研究過爵士,雖然我很想,但這裡我只想片刻表達對一個音樂種類的喜愛。
我也不知道如何分析我對爵士的喜愛,就是一種感覺吧。我清楚說這種話很敷衍,好像人家再問你幹麼愛你的另一半一樣。一種感覺,一個安全的說詞,好像說溜嘴自己的愛就很不誠懇一樣。我現在幾乎每天下午都是在咖啡跟爵士中度過,不要誤會我是那種自己為時尚的人,我的咖啡不是90起跳的綠標咖啡,是麥斯威爾冷凍在冰箱裡的冰咖啡;而爵士樂也不是某家live pub,是itunes的罐頭爵士。所以我所有的附庸風雅都是罐裝的,人家磨好的粉、組織好的撥放清單- 那是我的爵士經驗。
當世界某個角落的人正要把唱片針頭放在黑膠唱片上,我卻是把筆電打開,準時收聽一個每隔兩首歌會有廣告的爵士電台。我不歧視它,我還是喜歡他挑選的50或60年代爵士,似乎只有那個年代的爵士最符合我的喜好。我喜歡他的隨性、極度簡單或繁複,時而慵懶,時而快步。爵士樂幾乎跟即興畫上等號,所以每個音符似乎都不是那麼完美,感覺總是像某個夾雜在兩個白鍵之間被遺忘的半音階,雖然說樂團們總是隨性的彈奏,但是當你自己拿起吉他來想要模仿,你的音階卻是永遠抓不到那個搖擺的輕快。
不知道為甚麼,爵士即使熱鬧,總是讓我想到夜晚、冬天與冷天氣。我說了,我不是個非常沉悶的人,但是爵士樂總讓我想起Edward Hopper的畫作,好像整個都市都是寂寞空曠的一樣。Hopper是我最喜歡的畫家,他的色調跟燈光感覺像孤獨的小喇叭一樣,伴隨著低聲的Bass在吹奏。我喜歡Hopper也喜歡爵士,我懂得不多,但是我感受得還頗多。或許這比知道一些專有名詞還重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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