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7月 04, 2006

Blogging

換了很多家,從最原始的黑白文字介面BBS換到xuite,我想習慣使用部落格。Somehow 在網路上擁有自己的一片言論空間,就像安迪沃和所說,「在現代社會之中,每個人擁有十五分鐘的成名時間。」或許我們都不會成為什麼偉大的人物,成為電視上五顏六色的明星、成為小孩子為來的表率,成為鈔票上面印製的那張臉。那就對了,或許我們永遠不會被人們所留戀、我們會被歷史所遺忘,但是我們存在,因為我們尋求了一些自我定義的方法。其中一個就是Blogging,一種界定自己的方法,向外面的世界大聲宣告自己的存在。